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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机电一体化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

阅读量:1512  


     

     

    一、竞赛宗旨
    为进一步加快培养高
    技能人才,为广东经济建设提供高技能人才保障。竞赛模式与世界职业技能大赛机电一体化技能竞赛项目接轨,并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中广东队取得优秀成绩的基础上,为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机电一体化技能竞赛储备人才做准备,为发掘一批有经验的优秀教师组成广东专家团队和教练团队制订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计划安排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834号)要求,组建机电一体化竞赛组织委员会,并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机电一体化竞赛的各项工作。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承办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中心
                        广东省
    工业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
    自动化信息技术转移中心
       协办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南海中心
       指导单位:中国
    机械工业联合会
                        中国机电一体化
    技术应用协会
       支持单位:广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
    学会
                        广东省机械行业协会
                        广东省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协会
                        广东省自动化研究所
    (一)组织委员会
       1.主 任:陈锐彬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孙高山 省工业工会委员会主席
            黄伟明 省自动化与信息技术转移中心主任
       2.副主任:杨耀基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调研员
            傅培德 省工业工会委员会副主席
            陈健和 省自动化与信息技术转移中心副主任
       3.委 员:傅 鸫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广东工业设计
    培训学院综合管理负责人
            叶 磊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王建平 省职业能力建设处副调研员
            刘启刚 省技工教育管理处副处长
            陈志刚 省职业技术
    教研室副主任
            程韬波 省自动化研究所所长
            王毅峰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
            陈瑞芳 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
            宋小春 省教育厅数控教职委员会主任
            郑伟光 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机电专业指导委员会主任
            佘少华 省教育厅机电教职委员会主任
            刘次英 省机械行业协会秘书长
            熊维煊 省食品和包装机械行业协会秘书长
            宋 建 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
    (二)组委会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黄伟明 省自动化与信息技术转移中心主任
         副主任:傅 鸫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叶 磊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副主任
                杨 帆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命题科副科长
                宋 建 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高级工程师
                傅蕴端 省自动化与信息技术转移中心培训总监
             成员:娄义霞、简琦昭、陆琴、陈得瑶 、陈结玲


    (三)赛务组:
    1.组织制定竞赛规则、评分标准及相关竞赛技术性文件;
    2.负责竞赛复习内容、辅导资料等的确定;
    3.负责决赛场地、辅助配套设施、
    设备运行、调试、检测、确认等工作;
    4.负责决赛的评判工作;
    5.负责决赛结果的复核、发布等;
    6.负责决赛命题的公正和保密性;
    7.负责组织大赛理论、实际操作考试命题;
    8.负责组织理论和实操考试的监考、试卷的评分、汇总登记;
    9.负责分类汇总获奖选手的名单;
    10.负责聘任命题人员和裁判人员;
    11.负责决赛的裁判工作;
    12.负责试卷保管、收发、赛场安排、工位的抽签等工作。
    13.配合各组做好大赛相关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会务组:
    1.负责联系、邀请有关部门领导;
    2.负责参加大赛领导的接待工作及大赛期间领导的活动安排;
    3.负责制定总决赛日程安排;
    4.负责大赛期间各种会议的安排和落实;
    5.负责大赛开、闭幕式的策划、组织及实施工作;
    6.负责起草并下发大赛通知;
    7.负责徽章、赛旗、奖品、物品、各种证件的设计、制作、管理和发放;
    8.负责大赛参赛选手、裁判、领队及工作人员的着装安排;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仲裁组:
    1.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受理各代表队的申诉;
    2.检查和监督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比赛规程》的情况;
    3.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泄密现象和有失公正公平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竞赛过程中争议、投诉和违纪的裁定。


    (六)综合宣传、材料组:
    1.负责大赛相关领导讲话稿和主持辞的起草;
    2.负责决赛期间宣传材料的编制和印刷;
    3.负责决赛开幕式上裁判员誓词、选手代表发言稿的起草;
    4.负责与媒体有关人员的联系工作;
    5.负责大赛期间有关新闻报道的组织工作;
    6.负责决赛结束后的后续宣传报道工作;
    7.负责大赛有关资料的整理、汇编和刊印工作;
    8.其它材料的起草、收集、整理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
    1.负责所有参赛人员的食宿安排;
    2.负责大赛所用车辆的管理与调度;
    3.负责所有参会人员的医疗卫生和救护;
    4.负责参会人员返程车票的预定工作;
    5.负责赛场的技术安全工作;
    6.负责赛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7.负责比赛期间本地区的稳定工作。


    三、竞赛项目、竞赛标准、组别


    (一)竞赛项目:机电一体化


    (二) 竞赛标准:
    职工组以机电一体化项目可
    编程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为依据;师生组以机电一体化项目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标准为依据。各组别命题在上述标准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的相关内容,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参赛组别及比赛方式:
       1.本项目竞赛设职工组、师生组。
       2.职工组采取个人比赛方式;师生组采取团队比赛方式,每支参赛队由教师1名和学生2名选手组成。


    四、参赛选手资格


    (一)职工组
    1.参赛对象为从事相关专业或工种的,并在企业生产一线的在职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
    2.参赛选手应具有相当于本工种高级工水平,并具有安装、编程、调试、故障诊断与排除操作技能的综合能力。
    3.参赛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二)师生组
    1.参赛对象为各类
    院校在校学生和教师。
    2.参赛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钻研技术、成绩优良。
    3.参赛教师为从事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或工种
    教学,并具操作技能的综合能力。
    4.参赛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五、决赛时间、地点
    1.决赛时间:2013年11月29日-12月1日
    理论知识竞赛时间:2013年11月29日
    操作技能竞赛时间:2013年11月30日-12月1日
    2.竞赛地点:
    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南海中心
    地址:广东佛山一环路狮山路段,南海软件科技园区内。
    ( 具体竞赛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按照粤人社函[2013]834号文件和粤工总[2013]14号执行。


    (一)职工组
    1.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职工组决赛人数在60人以上的一类竞赛前8名;决赛人数在30以上,一类竞赛前4名;决赛人数在29人以下(不低于1 0人),一、二类竞赛第一名,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2.省级竞赛决赛人数60人以上,对竞赛第一名,并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申报“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对竞赛前5名选手,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
    信息化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等四个单位联合授予“广东省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称号。
    3.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
    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晋升职业资格。原已取得“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并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二)师生组
    1.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教师的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生的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参赛队以总分成绩排名前3名,由大赛组委会分别授予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获得第四名至第十名的参赛队颁发荣誉证书。
    3.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师生组的教师决赛人数在60人以上,竞赛前8名;决赛人数在30以上,竞赛前4名;决赛人数在29人以下(不低于10人),竞赛第一名,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学生竞赛不颁发“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证书。
    4.晋升职业资格。原已取得“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设计师”技师职业资格,竞赛理论、实操成绩均合格,并获“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三)各竞赛组别设立个人一等奖(占本组别参赛选手的10%)、二等奖(占本组别参赛选手的20%)、三等奖(占本组别参赛选手的30%),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四)对各组别获得第一名选手的选送单位,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广东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奖牌,并给予奖励。


    (五)对在竞赛活动中工作扎实、组织得力、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竞赛组委会分别授予“2013年广东省机电一体化职业技能竞赛先进单位”、“2013年广东省机电一体化职业技能竞赛先进个人”、“优秀裁判员”和“优秀教练员”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裁判组负责。理论知识竞赛成绩由裁判组按评分标准统一阅卷;实操竞赛成绩由裁判组根据实操评分表现场集体评判、计分。
       2.各竞赛组别参赛选手最终名次依据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按比例累加排定,其中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操作技能(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占80%。当出现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3.师生组参赛队成绩排名以该队3名选手个人成绩之和计评;总成绩相同时,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以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八、竞赛程序
    (一)报名办法
       1.填写《广东省机电一体化项目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报名表》和《2013年广东省机电一体化项目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将参加决赛的选手、领队和教练的名单于9月30日前报本工种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报名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东校区工业
    实训中心8楼806室;联系人:陈得瑶,联系电话:020-84180910、61230613总机转605分机、18620413270)。


    3.名额分配:
        师生组由各地级以上市及省属行业推荐4个队参加全省决赛。职工组可以由各地级以上市及省属行业组队,也可以由企业为单位组队,每队3人。选拔赛组织成效显著的地级以上市或省属行业,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酌情考虑增加其参加全省决赛队的名额,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参赛费:
       参赛费每位选手交800元。各参赛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食宿费用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参加职工组的选手须从事本职工作一年以上,须提供单位证明。参加学生组的选手,报名表格须学校批准同意及盖公章。决赛资格审核由大赛组委会执行。
    决赛参赛选手的资格由各选送单位初审,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以及经办人签章,连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备案存档,以及大一寸黑白或白底彩照免冠近期相片3张,送给本工种承办单位组委办公室审核以及办理相关证件。


    (三)制发参赛证
    本工种竞赛组委会在将参赛队及选手的相关资料复查、审核无误后,归纳、整理转发给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根据相关资料、选手信息制作参赛证,并在报到时发放给参赛选手。
    参赛选手必须佩带由2013年广东省机电一体化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制发的参赛证件,方可具有进入比赛场地的资格。


    (四)决赛安排
    本次竞赛分初赛、选拔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和选拔赛由各市及省属行业组织实施,决赛由本工种组委会组织实施。
    决赛于11月29日至12月1日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举行,要求各队于11月29日下午3时前报到完毕,并在下午17时前熟悉赛场。具体赛程将在决赛前发放的《竞赛指南》进行明确。


    九、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l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明,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十、裁判组织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家级裁判、高级考评员等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考评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判工作。
    1.命题组:负责竞赛的命题制卷工作;按照竞赛标准要求,制定评分标准及相关技术文件。
    2.裁判组:负责整个竞赛的评判工作。制定评判标准及规则;对竞赛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竞赛进行阅卷、评分、成绩汇总登记、竞赛结果的核实、发布等工作。


    十一、申述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和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给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省自动化与信息技术转移中心联系人:傅蕴端;联系电话:、13316200152、020-61230613或84180910转605;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52号,(东校区) 工业实训中心8楼807室;邮编:510300。
       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人:杨帆;联系电话:020-83372077;地址:广州市惠福东路546号省就业服务大厦;邮编:510115。
       本实施方案请查询www.gdosta.org.cn和Http://contest.sukey.cn网站。
    十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解释归2013年广东职业技能大赛机电一体化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

    附件:
    1.
    2013年广东省机电一体化职业技能竞赛(职工组)报名表

    2.2013年广东省机电一体化职业技能竞赛(师生组)报名表

    3.2013年广东省机电一体化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汇总表

    4.2013年广东省机电一体化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职工组)
    5.2013年广东省机电一体化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师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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